2016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基金(人文社科)
基础扶持、重大引导和基地课题立项办理通知
经批准,以下项目列入2016年东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基金(人文社科)基础扶持、重大引导和基地年度课题。相关经费近期由财务处统一拨付。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1.社科处分别发布三类项目的立项通知(社科〔2016〕8号、9号、10号文),同时提供该立项通知的扫描文件,以便项目负责人下载和存档。
2.项目经费全额下达,限期使用。根据校财字[2016]4号文件规定,今年下达的经费使用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财务处将分2次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6月15日,已下拨的经费使用未达到50%的项目,除收回未达50%的未使用经费外,并同比例核减剩余经费; 9月30日,专项资金应全部使用完毕。未使用的经费由学校收回,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配。
3.项目负责人须提交1份书面《项目任务书》(本人签字,院系盖章),1份单独的“经费预算表”(同《项目任务书》,以便提交财务处办理经费)。同时登录社科处网站“社科科研管理系统”,在“立项申请”中填写纵向新增科研项目信息,上传《项目任务书》电子文件及《立项通知》扫描件,提交院系和社科处审核。项目来源选择校内项目。
注:基础扶持(一)的项目负责人须尽快提交1分书面《项目任务书》;
基础扶持(二)中一部分是已结题的教育厅指导项目的尾款,因从业务费资助,须补交1份《项目任务书》,1份单独的经费预算表,同时即可申请办理结项手续;一部分是2015年立项的业务费项目的后续拨款,这些项目提交1份新的经费预算表即可,不需要再提交《任务书》。
《任务书》中含项目信息简表1份,有关信息须提交教育部,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尿内提示填写。
4.各类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2016年12月20日进行年度检查,2017年12月20日项目验收。社科处对项目验收标准进行了修订。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研究计划,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研究任务完成后提交《结题报告》,及时办理结项。逾期不能结项或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项目进展、延期或变更原因以及结项时间。
5.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项目负责人在社科科研管理系统“结项管理”中填写结项信息,上传《结题报告》电子文件和社科处发文扫描件,提交院系和社科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结项状态。
联系人:段梅娟 52090240 83795192 dmeijuan@126.com
甘 锋 83792629 52090239
附件:
1.三类项目立项通知及项目清单
基础扶持类:2016基础扶持立项扫描件.pdf2016年基础扶持项目清单.xls
重大引导类:2016重大引导立项扫描件.pdf2016年重大引导项目清单.xls
基地课题类:2016基地课题立项扫描件.pdf2016年基地年度课题清单.xls
2.验收标准:基本业务费项目验收标准(人文社科类)2016.3.doc
3.财务处最新规定(校财字[2016]4号)财务处2016年基本科研业务费文件.doc
4.基本业务费项目系列用表可在社科处网站下载区域中查找
社会科学处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