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所提供的原文材料,深入探究历史唯物主义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的经典文献支撑,从经典作家不同时期的不同的代表性著述中的三个著名论证出发,系统梳理历史唯物主义之历史概念的提出方式及其前提、形成与本质的经典论述,并尝试以现实的人的现实的生活、生产和生活的生产的三步递进逻辑来呈现历史概念的真正要义,从而为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的真正本质提供更系统、更可信的文本依据和思想史发展演进逻辑。
关键词:历史 历史唯物主义 生活 生产 对象化
正确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概念,不仅关涉历史唯物主义的正名问题,特别是辩证法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问题,也是对“什么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这一20世纪以来国际学术界持续热议话题的回应。基于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其创始人的)经典著作,可将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概念理解为现实的人的现实生活的生产过程。马克思恩格斯曾在不同时期的著述中,从现实出发以不同的理论视角强调说明这一历史过程的复杂性。这种说明多是在反思现代性语境中作出的,涉及的核心范畴和主要问题域包括:生活、劳动、生产、市民社会和对象化,也即对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的现实生活的二重性、劳动的二重性也即现实生活的生产的二重性(尤其表现为市民社会的二重性)的批判分析。在这一分析中,呈现为异化的对象化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表述逻辑。
一、问题的提出与经典作家的论域
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 “特别坚持的是历史唯物主义,而不是历史唯物主义”,列宁的这一强调,凸显了历史概念在正确理解历史唯物主义中的至关重要性。实际上,整个20世纪(从卢卡奇到阿尔都塞)传统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之兴起、形成与发展,莫不围绕着“重建历史唯物主义”这一世纪工程而展开。虽然他们的观点我们不一定赞同,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闭着眼睛”无视他们“斜着眼睛”提出的问题,这牵涉到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基本原理的根本问题,即“什么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问题。
为更科学地回答这一问题,就必须搞清楚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是如何进行相关论述的。否则我们肤浅的批判工作也至多是对马克思所批评的那种散发着陈腐气味的东西所做的嘟囔而已。首先需要直面的是“历史唯物主义”题名的由来问题。或因给自己理论体系命名的工作总是要落后于体系本身的形成,马克思在自己的(目前已发现的)文献中,并未直接使用“历史唯物主义”题名,他使用的多是“新唯物主义”(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实践的唯物主义”(《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等表述方式;而恩格斯则使用过“新的历史观”( 《卡尔·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 《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 第一分册〉》)、“现代唯物主义”(《反杜林论》)和“唯物史观”(《致康·施米特的信》)等表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1890年8月5日给施密特的信中,恩格斯批评说,许多年轻的德国人“只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套语”把“自己相当贫乏的历史知识”尽快形成体系。这是目前已掌握的文献中恩格斯首次使用“历史唯物主义”题名的文本。不仅如此,恩格斯还首次(也是唯一一次)直接以“历史唯物主义”为题名公开发表论著,这就是1892—1893年恩格斯将《〈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序言》翻译成德文并分期发表在《新时代》杂志上的《论历史唯物主义》(Über historischen Materialismus)。
虽然“历史唯物主义”这一题名本身直到19世纪90年代才开始正式出现,但这并不妨碍我们透过19世纪中后期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形成过程,特别是基于经典著作中的相关论述来正确解读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特别是其“历史”概念之要义。其实,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与发展史就是对各种错误思潮(即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各种误解)展开批判的过程史,历史唯物主义正是在经典作家不断与论敌开展的辩论与论战中逐步形成、发展和完善的。列宁对历史概念的强调以及恩格斯对19世纪90年代流行的套用历史唯物主义术语的错误做法的批评,无不是对这一批判工作的持续。我们要审视经典作家在这一过程中对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论证,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被主流学术界认为是历史唯物主义最初诞生地标志的《形态》中的唯物史观论证、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以下简称《1859年序言》)中呈现著名的唯物史观公式,以及《资本论》第1卷中关于对象化形式分析中的论证。
在《形态》中马克思指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在照像机中一样是倒现着的,那末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因此历史即人的能动的生活过程,不是“僵死事实的搜集”,也不是“想像的主体的想像的活动”。这就为历史唯物主义确立了生活决定意识的历史前提原则。其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所说的历史之前提,即现实的个人的生命存在及生活也即现实的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前提和出发点。在《1859年序言》中马克思将“物质生活关系”(materiellen Lebensverhältnissen)(德文为作者标注,下同)的“总和”(Gesammtheit)称之为“市民社会”(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并把人们在“生活的社会生产”(der gesellschaftlichen Produktion ihres Lebens)中所形成的生产关系(Produktionsverhältnisse)的“总和”认定为一定社会的经济结构和真正的基础。马克思进而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Die Produktionsweise des materiellen Lebens)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socialen, politischen und geistigen Lebensproceβ)。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gesellschaftliches Sein)决定人们的意识”。生活概念由生活的社会生产即生产方式论所取代,由此,历史唯物主义将历史的形成界定为借助于劳动的生活的生产过程。无论是生活还是借助劳动的生活的生产过程,特别是其在现代国家也即市民社会这种特殊生产方式下的展开过程,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这都是(呈现为异化的)对象化结构的历史,即历史的本质是现实的人的生活的现实化也即对象化及其结构形式化(异化)的历史。由于这种对象化结构形式总是(特别是在现代市民社会中)呈现为异化特征,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2版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劳动产品的“幽灵般的对象性”(gespenstige Gegenständlichkeit),幽灵被用来比喻劳动的价值对象性(Werthgegenständlichkeit),尤其表现在商品、货币和资本等劳动的价值形式化表达的社会规定性往往采取自然化的属性来表现自身。马克思也称此为拜物教或异化——后者使用频率更高,但幽灵比喻更能生动地凸显对象化结构展开的历史辩证法属性。
借助于三个著名的论证,经典作家就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之历史概念的三层内涵,即历史的前提、形成和本质。作为前提的现实的人,在经典作家看来,就是对象化存在,因此现实的人就是从事生命活动即生活的人。这样的现实的人从一开始就是基于自然的社会人,特别是在现代国家中,人的对象化活动即实践(在现代市民社会即商业和工业),更是体现了历史是自然和社会、物质、精神的统一或融合,而不是分立。这种统一或融合需要借助于一定的社会结构形式来展开,这就是生产方式。生产方式论构成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的或主导的对象化结构形式。在这一对象化原则下,历史概念呈现出上述二重性,而历史的二重性又决定了历史的对象化即市民社会和异化的二重性,即同时作为结构和历史而存在,或同时作为社会和自然而存在。在这个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既是一个具体的历史概念又是一个结构概念,前者代表的是资产阶级社会或现代社会,后者代表的是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也即展现为经济基础或经济生活的一定的生产方式。总之,三个论证所揭示的从生活到生产的过渡,然后再到生活的生产(生活—生产—生活的生产)三个阶段,是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概念之内涵的逻辑线索。在第一个阶段向第二个阶段过渡期间,经过生产,个体生活或生命才能从个体存在转变为社会存在,因此生产是一个更能说明生命活动即生活(劳动)的社会属性和创生性的范畴。不过,这一范畴又因内在地包含着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辩证关系,为反对德国观念论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更多强调了其物质生产的一面——这就是市民社会概念的使用。也正是这一使用和理解,使得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化原则明显不同于黑格尔。
这三个论证,展现了历史唯物主义自身不断发展、完善的历程,这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不断深入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研究是同一个过程的不同环节。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通过对青年黑格尔派“首足倒置”的二元论哲学的批判,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辩证运动真相。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马克思和我,可以说是唯一把自觉的辩证法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中拯救出来并运用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人”。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这里,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是辩证统一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对资本主义现代性进行批判的方法论武器,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活动的世界观和认识论基础。历史唯物主义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新唯物主义或现代唯物主义的辩证法原则的强调,同样,辩证唯物主义也是对其历史向度的凸显。在这一意义上,历史的就是辩证的,二者说的不是两种马克思主义,而是同一种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因此,二者之间既非简单的线性“推广应用”关系,也不是非此即彼的截然对立关系。
二、历史的前提:现实的人的现实生活
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概念,其出发点或前提最初就被设定在“现实的人的现实生活(wirkliche Leben)”的层面。《形态》中得出的结论性断言,即生活决定意识论中所说的生活,指的是人的生命活动,因为在同一文献中马克思恩格斯也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 有生命的个人存在也即人要能生活下去的自然基础都应该是任何历史的出发点。然而,这样的自然性却并不是现实的人的全部基础,这些自然性会在历史进程中因为人们的现实的活动而发生变化,历史也在这个意义上呈现为所谓的时代更迭。
因此,人的生活即生命活动具有二重性: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在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主要是在两种生活的区分上论述现实生活的二重性问题。例如,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区分了市民生活和政治生活(des bürgerlichen und politischen Lebens)。前者也被认为是经济生活、物质生活或私人生活,后者则被认为是政治生活、精神生活或公共生活;相应地,前者会被认为是虚构的生活,而后者会被认为是真正的类生活。这样的区分,在《论犹太人问题》中就更明确了,即马克思进一步将这两种生活分别界定为政治国家的生活(人作为类存在、社会存在或想象存在)和市民社会的生活(人作为尘世存在、异己存在或现象存在)——也即公共(政治)生活和私人(经济)生活的双重生活,前者替代宗教教会生活(在那里,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是不分的)成为现代国家的标志,也是基于市民社会生活产生的结果。也就是说,人的现实生活即生命活动的二重性乃是市民社会生活的特征和结果。那什么又是市民社会呢?
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所制约、同时也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Geschichte)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它包括该阶段上的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因此它超出了国家和民族的范围,尽管另一方面它对外仍然需要以民族的姿态出现,对内仍然需要组成国家的形式”,“真正的市民社会只是随同资产阶级(Bourgeoisie)发展起来的;但是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借用18世纪的用语,将伴随着资产阶级的出现而诞生的现代工业和商业社会组织称为“市民社会”,其实这就是区别于古代和中世纪的“现代社会”的代名词。因它一开始就是伴随着资产阶级一起诞生的,所以仅在这个意义上也可被视为“资产阶级社会”——也即以资本主义为主导的现代性。又因这种工业和商业社会组织是现代社会基本的生产方式(即现代人基本的生产结构方式——以分工和协作、机器化大生产和工厂制度,以及生产力和交往的普遍发展等为基本特征),因此它实际上又构成了现代国家及其上层建筑的基础,并在这一意义上发挥着经济基础的作用(作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结合的生产方式)。所以市民社会既指的是现代社会,或资产阶级社会,也是其经济基础。它既是一个历史性概念,又是一个结构性概念,这就是市民社会概念的二重性。
从上述市民生活到市民社会生活的论述,是《提纲》中提出要把现实(Wirklichkeit)理解为感性的人的活动(sinnlich menschliche Thätigkeit)的前奏。而感性的人的活动即人的生命活动,也即生活。《形态》已经指出劳动是生活的外化和展开。因此,如果说人的本质就是对象化存在,那么劳动就是这种对象化的表现形式。当然,这样的劳动已经不是纯粹自然的劳动,而是社会化生产性劳动,也即市民社会中的劳动活动,对象化活动也因此呈现出异化的特征。《形态》中的论证所揭示的生活决定意识便能过渡到《1859年序言》中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论断。在这里,历史的形成与发展秘密得到了揭示,即它是借助于劳动这一对象化活动而展开的生活的生产过程。正是从生活决定意识的视角出发,使得创始人能够将人类历史的真正的前提确认为现实的人的生活。由此,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走上了一条完全不同于黑格尔及其后继者(特别是青年黑格尔派)的新哲学道路:即从现实的人的现实的生命活动即实践(劳动)出发、从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市民社会)出发,来探索人的本质和世界的社会与历史维度。现实的人的现实生活这一历史的前提条件的确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概念的辩证规定性提供了现实的中介或承担者。正是从这里出发而进一步展开的哲学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研究,使得马克思恩格斯很快从对费尔巴哈的人类行为学的空洞的类本质投射活动(基于类本质的人本学的对象化原则)和施蒂纳的无规定性的自我(或唯一者)的批判中找到了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真实的连接方式,及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历史特殊性表达。
三、历史的形成:借助劳动的生活的生产过程
既然已经从生活决定意识的视角得出了市民社会生活决定政治国家的生活的结论,那么探讨这种生活是如何被(通过劳动)生产出来的,就构成历史唯物主义所要探讨的重要内容。这一任务在《巴黎手稿》中就已进行初步构想,在《1859年序言》中得到比喻式说明,并在《哲学的贫困》、《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资本论》第1卷等中得到了持续探讨和丰富发展。
马克思首先从作为社会生活基础的物质生产入手来探寻市民社会生活。现实的人的现实生活,不可能完全从自然界获取足够的符合效用的物品,因此就需要人通过自身的活动即劳动来获取必要的社会产品。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把以产品的形式“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的、物化的(sachlich)劳动”,称为“劳动的对象化(Vergegenständlichung der Arbeit)”,并指出“劳动的现实化(Verwirklichung)就是劳动的对象化”,而在资本主义也即市民社会条件下,“劳动的这种现实化表现为工人的非现实化(Entwirklichung),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Aneignung)表现为异化(Entfremdung)、外化(Entäusserung)”,也即资本主义条件下,即市民社会中,劳动的对象即劳动产品具有对人的类本质来说的“异己(fremde)”本质。马克思在这个意义上探讨了异化劳动的四种表现形式。劳动概念引入的时刻,同时也是生产概念引入的时刻。劳动作为一种生命活动的外化,也即生活的展开(即对象化),同时也是对生活本身的生产(或对象化)。
在这个意义上,劳动和生产是同一个过程。因此,借助劳动的生活的展开或外化,同时就是生命活动或生活的再生产过程。“当我们问劳动的本质关系是什么的时候,我们问的是工人对生产的关系”,马克思认为,异化、外化不仅表现在劳动与其产品关系(即占有)这一结果之中,“而且表现在生产行为中,表现在生产活动本身中”。也就是说,异化、外化是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再生产出来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作为对象化活动的劳动及其对象化结构即生产(也即市民社会的工商业生产),必然表现为异化和外化。占有关系的异化、外化不过是生产关系的必然结果。这样,工人的生命作为活动(Leben als Thätigkeit)就表现为一种反对他自身的“自我异化”( Selbstentfremdung),并在结果(即占有)中呈现为“物的异化”(Entfremdung der Sache)。马克思这是在给异化和外化所作的两个方面的区分,并认为后者是前者的结果。因此,当《形态》中指出劳动是生活的外化的展开的时候,也是在对这里所说的异化劳动是外化的历史形态的一个回应。也即是说,以异化作为市民社会条件下对象化(借助于劳动的生活的生产及其结构)的历史具体。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在这里将黑格尔的外化概念当作对象化概念来使用,并赋予异化概念以具体历史性,即作为对象化具体。
此时,生活即生命活动很大程度上还是在类本质的意义上来理解的,即它标识的是人与自然或社会与自然的辩证统一体,作为类本质的人也因此被理解为总体(Totalität)。总体的人的自由自觉的生活,在马克思看来就是类生活。类生活是总体的人的生活即生命活动,因此包括人的劳动及其结构(生产)也即对象化过程,也因此社会性维度是其特殊要义。无论历史还是社会都是一个统一的总体,服务于总体的人的类生活。在前《巴黎手稿》时期,马克思曾将这一类生活理解为与物质生活相对的精神生活或与私人生活相对的公共生活,也可称之为与经济生活相对的政治生活,也即现代社会所开启的政治国家生活与市民社会生活的对立。类生活概念的提出就是为了反对这种对立,同时也反对回到中世纪的政治生活与经济生活合一的宗教教会生活。马克思认为,这是对类生活的异化。所以异化劳动是对生活也即生命活动的外化或对象化,同时也是对类生活即总体的人的异化,即假对象化。因为异化劳动“使自然界同人相异化”,“使人本身,使他自己的活动机能,使他的生命活动同人相异化”,因此,“异化劳动也就使类同人相异化”。劳动作为生命活动,即生产生活本身的活动,其本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现在却沦为仅仅是手段。人本来作为自由自觉的人(即马克思这里说的人是类存在物或总体),是把自己的生活作为对象的,现在对象本身却成了生活。马克思认为异化劳动造成的这种颠倒,即作为本质的自己的生命活动仅仅成了维持生存的手段。可见,马克思是在总体的人的类本质框架下(以类生活的名义)来探讨异化劳动这种特殊对象化问题的。
既然人的本质是对象化存在,那么类生活即(真正的)对象化生活,是通过劳动而使自身在精神和现实中实现二重化的对象化活动,并因此是真正的生活即生命活动,因为“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Vergegenständlichung des Gattungslebens des Menschen):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地、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verdoppelt),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因此,以劳动为中介的对象化生活也即类生活是辩证统一的,体现在二重化之中;然而,异化劳动却“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生产的对象,也就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类生活,即他的现实的类对象性(Gattungsgegenständhchkeit)”。换言之,也即造成主客体分立(即对立),在马克思这里还被表述为人与其类本质的对立。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对立,作为异化、外化,是借助于实践即劳动来实现的,正是在劳动,特别是异化劳动中实现了或生产出异化的生产对象、生产行为和生产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工人自己生产了自身,也在这一过程中生产出了自身的对立物,即商品、货币、资本等价值形式。
因此,资本(作为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关系系统,即对象化结构的形式化表达)的存在对于工人来说就规定了工人的存在和生活及其内容。因为这种资本的生产,“不仅把人当做商品、当做商品人、当做具有商品的规定的人生产出来;它依照这个规定把人当做既在精神上又在肉体上非人化的存在物生产出来”。马克思由此划分了私有财产关系(作为人的自我异化或对象化本质的财富)中的二重性即劳动关系和资本关系及其相互关系。马克思强调了劳动概念的历史性。农业劳动、工业劳动和后者作为一般劳动对农业劳动的收编即资本化,以及共产主义运动作为对这种异化劳动或私人财产关系的扬弃的过程的历史运动。在这里,马克思又把私有财产的运动叫作经济运动,他认为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是经济异化,而发生在意识中的则是宗教异化,认为这是扬弃异化的两个方面,且只有扬弃运动才能成就真正的人也即社会的存在的人。当然,社会也是由人生产的。马克思在这个意义上强调人的社会属性,特别是强调自然在社会中才是人的生活的要素或元素,并指出“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做抽象的东西同个体对立起来。个体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人的生命表现“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可见这里所说的类生活主要是指社会生活。因为马克思所说的人是总体(Totalität),即人是“社会的自为的主体存在(subjektive Dasein)”,既作为社会存在(gesellschaftlichen Daseins),又作为生命表现的总体(Totalität menschlicher Lebensäusserung)而存在。这样,类生活从最初只是与个体生活对立的政治(国家)生活,经过市民社会生活的对象化(其实是异化)而成就其总体的人的概念也即二重性或辩证法,而社会存在属性是其中的要点。这样的强调,也为《1859年序言》中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论断奠定了基调。
然而,这种借助于资本化而运行的私有财产生产关系,作为一种对象化活动及异化劳动,在马克思看来,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中,对于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来说,都是必要的。所以他才说,“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只不过,人的对象化的本质力量以异化的形式(如工业)出现在我们面前。马克思也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异化和异化的扬弃走的是同一条路。所以,《形态》才会认为,人的生活是人的现实性的体现,是历史活动的前提,而人的生活本身也是人自身生产出来的,因为“人们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同时也就间接地生产着他们的物质生活本身”,“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人们的生活和生命是人们自己生产出来的,生产以一定的交往,即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为基础又再生产着这些交往。换言之,社会关系也是生产出来的,不同的社会关系是由不同的生产方式决定的。
人们是在现代社会中,特别是具有世界历史性普遍交往的关系中,来创造自身的,上述市民社会因其基础性作用会形成一种貌似异化的力量,但这种力量本身也是人们历史活动的结果,并在历史活动中会不断得到扬弃。所以马克思恩格斯总结说,他们的“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生产方式论。市民社会在这里被表述为基于一定生产方式的交往关系,即生产关系,特别是现代社会的生产关系。马克思在这里提出了这样的市民社会才是整个历史的现实基础,以区别一切旧历史观,特别是青年黑格尔派的精神或自我意识历史观。这样的区分,恰是基于对作为现代人类生活的对象化结构形式即市民社会的生产方式的历史研究作出的判断。如果我们不了解这一判断所依据的市民社会生活与政治国家生活的区分,特别是其通过劳动而生产出自身的历史过程,即社会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就无法准确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概念。
因此,《1859年序言》中的论证,不过是对这一历史的和社会的总体性的一个概括,也是对前期的类生活的生产过程概念的比喻式总结。相对于《形态》中的生活决定意识论,类生活中的社会属性得到了更多的强调。这与马克思对市民社会展开的历史和结构研究有关。当然,这一研究因《巴黎手稿》而得到了新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维度,并在随后的《哲学的贫困》《大纲》和《资本论》中得到了进一步深入。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指出,是生产(而不是如普鲁东所说的意见)决定了使用价值向交换价值的转换及其量化的计算。所以交换价值不过是一定社会生产力水平下社会生产权力斗争关系的产物。当文明刚出现的时候,生产就开始建立在级别、等级和阶级的对抗上,最后建立在积累的劳动(即死劳动)和直接的劳动(即活劳动)的对抗上。没有对抗就没有进步。这是文明直到今天所遵循的规律。在马克思看来,这就是历史发展的真正的过程。因此作为生活的生产过程的历史,其实就是表现为阶级对抗的生产力发展过程和各种劳动(以价值化的形式对象化为商品、货币和资本等)交换的过程。“原则上,没有产品的交换,只有参加生产的各种劳动的交换。产品的交换方式取决于生产力的交换方式。总的说来,产品的交换形式是和生产的形式相适应的。生产形式(Produktionsweise)一有变化,交换形式也就随之变化。因此在社会的历史中,我们就看到产品交换方式常常是由它的生产方式(Produktionsweise)来调节。个人交换也和一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而这种生产方式又是和阶级对抗相适应的。因此,没有阶级对抗就不会有个人交换”。历史唯物主义的生产方式论意味着,生产方式,作为对象化结构形式,即对劳动交换的预设(权力)安排,决定了交换方式——也即表现为产品交换的劳动交换方式,其实也是阶级对抗斗争的结果。因此生产方式论,意味着社会存在属性问题,也即社会关系问题。马克思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比如在《大纲》中,马克思认为商品、货币和资本作为交换价值的对象化(即劳动的价值形式化),是与自然存在形式相脱离的“社会存在形式”(sociale Existenzform),是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的表现形式和环节。也就是说,货币是商品交换价值的对象化形式,商品因这种对象化形式而具有一般社会存在属性。因此,商品、货币和资本等价值形式都是对各种劳动的权力预设,是对(类)生活的生产方式的设计和计算,它本身就是社会历史的产物,却把自身对象化为自然。于是,对生活的生产方式的探讨必然会导致对这一对象化结构形式及其自然化外观本身何以可能的探讨。
人类在劳动或者说生产过程中“创造了历史”。由此,马克思通过“历史”概念,将被二分的主客体统合起来,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统合起来,揭示了历史主客体的统一。尽管在黑格尔那里,历史起到了同样的作用。不过从“现实的人”出发的马克思,通过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即劳动(生产或实践),避免了“历史”在黑格尔那里(从绝对精神出发)的抽象性和神秘化。历史并不是不需要人参与的理念的自我运动。恰恰相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在人的实践中构成了历史。历史的过程就是借助感性活动即劳动的现实的人的生活的生产过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结合构成了物质生产方式的发展变化。而这又构成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历史结构,通过社会形态的更替体现出来。人类历史的发展、变化和演进的规律就被马克思通过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矛盾运动揭示出来。
四、历史的本质:对象化及其结构形式特征
作为出发点的现实的人的现实活动,无论是现实的人还是其活动,都是一个总体,这个总体既表现为社会的总体,也表现为历史的总体,因此也使得人的生命活动呈现类生活的特征。马克思是在总体的意义上使用类特征概念的。由此,所谓现实的人即对象化的人(gegenständlichen Menschen),也即在劳动中创造自身并将之正确地视为自身成果的人。然而,特定的劳动又总是在既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组成特定的生产方式即对象化结构来开展,正是表现为生产方式的对象化结构形式,决定了对象化的阶段性结构性特征,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现代社会也即市民社会的异化特征。异化是现代社会的生产方式即对象化结构形式的基本特征。它的发展,体现的正是历史特别是现代性历史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也正是对象化及其现代特征即异化,使得历史的发展呈现出二重性——表现为劳动和生产的二重性,并因此在反思自身时,赋予生活以二重性。这样,历史作为现实的人的现实生活的生产过程,也就表现为对象化的历史、对象化结构形式更替的历史,也即生产方式演化的历史——具体体现为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的生产关系、交往关系的发展。
可以认为,对象化(vergegenständlicht)概念和异化概念的使用,对于历史唯物主义历史概念的内涵的形成与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实际上,从早期的博士论文、《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其导言、《巴黎手稿》、《形态》、《神圣家族》到中后期的《哲学的贫困》《大纲》和《资本论》等,马克思一直没有间断地使用对象化和异化概念。早在博士论文时期,马克思就已开始使用异化概念和对象化概念。他指出,现象应该“被理解为本质的异化”(als eine Entfremdung des Wesens),且“这种异化本身是在它的现实性中作为这种异化表现出来的”。这就是说本质必然表现为现象的形式,也即异化。或者说,异化是本质的现实的表现形式,也可以说,本质必然表现为现象。所以,作为本质的化身,现象并非绝对虚幻的空穴来风,而是本质的现实化过程(环节或中介)。因为本质必然要在现象中取得一个充满矛盾的具体形式(gestaltet sich in der Erscheinung)。这就断言了本质和现象的不可分,即现象是本质的显现或表现(Erscheinung),这种表现或显现力图表征二者之间的总体辩证关系,也即历史的和社会的辩证关系,而非简单的线性的反映或绝对决定关系。马克思认为,哲学作为对这种显现辩证法的自觉意识,不应该简单地将二者混淆起来或完全割裂开来——比如像德谟克利特那样将现象降低为纯粹主观假象(subjectiven Schein)。因此,真正的对象化应该是总体的历史的对象化,即将整个矛盾总体“对象化”,而不是“仅仅将其中的一个环节对象化”。可见,异化和对象化概念都是为了说明本质的正确打开或呈现方式,并在这个意义上可视为辩证法展开方式的原型概念,在基本旨趣上类似于黑格尔的外化概念。但与黑格尔外化概念一开始就不同的是,这样的展开的场所不是在逻辑的历史中,而是在现实的历史中,现实的人的现实生活也即生命活动之中(更准确地说,是在现实人的现实生活的生产之中)。因此,虽然二人都期冀一种总体形而上学,但正如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所指出的,黑格尔的实体主体化努力虽然在弥合市民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离散或对立,但这种设定同一的做法却是诉诸抽象的意志而非现实的存在(即现实生活本身)。马克思批判黑格尔的二元论,即假的对象化,也就是将主体视为普遍事物(如政治国家等)的对象化形式,而不是相反。因此这样的宗教批判必然是搞错对象的或者说颠倒的。或者可以认为,黑格尔是要通过抽象把现实逻辑化,而马克思则是要把逻辑转化为真实的对象化。这也是他们在主体观以及相应的现实观,特别是历史观上的根本不同,也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与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最大的差异。
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批评说,黑格尔“只是为历史的(Geschichte)运动找到抽象的、逻辑的、思辨的表达,这种历史还不是作为既定的主体的人的现实历史(wirkliche Geschichte),而只是人的产生的活动、人的形成的历史(Entstehungsgeschichte)”,黑格尔的历史观只是“具有的批判的形式(kritische Gestalt)”的“非批判的运动(unkritischen Bewegung)”。与黑格尔只探讨人的形成史不同,马克思关注的是人的发展史(以工业即私有财产生产为对象化原则)。因为对于马克思来说,历史不是整理过去的资料,也不是单纯探究“起源”,而是要探究现实的人的现实生活的生产的变化与发展过程和运行机制。因此在黑格尔那里,全部外化及其扬弃的历史不过是抽象的绝对的思维的生产史(以哲学家这个异化的人的抽象形象的姿态),因而“不是人的本质以非人的方式在同自身的对立中的对象化,而是人的本质以不同于抽象思维的方式在同抽象思维的对立中的对象化,被当做异化的被设定的和应该扬弃的本质”,黑格尔由此认为,“对象仅仅表现为抽象的意识,而人仅仅表现为自我意识”。因此黑格尔的辩证法是“纯思辨的辩证法”。不过,马克思也承认说,黑格尔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做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做非对象化(die Vergegenständlichung als Entgegenständlichung),看做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可见,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gegenständlichen Menschen)、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人自己的劳动的结果”。且这一过程“首先又只有通过异化的形式才有可能”。由此,异化是对象化的环节。对象化本身是一个祛除对象化的过程,即外化和外化的扬弃。劳动推动了人的对象化——尽管以异化劳动的形式,但人的异化也还依然要通过劳动来扬弃。
基于上述对黑格尔的相关批判分析,马克思恩格斯继而在《形态》和《论犹太人问题》中持续反对黑格尔或黑格尔式地以思想的逻辑的异化来代替现实的经验的异化的伪对象化原则,因为在马克思看来,历史不是抽象的个人的自我异化过程,更不是意识发展的过程。人的自我意识说到底是表现为个体意识的社会意识。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生产着自己的生活及其条件(后者表现为某种客观性,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却是人自己生产出来的),这就是生产关系(《形态》中表述为交往关系)。生产关系是人们的基本的社会规定性,人们的意识也是这一社会规定性的产物。所以我们不能把关于我们自身意识的历史变成我们的现实的历史。这是思维的逻辑对现实的历史的任意裁剪,是对真正的现实的历史的幻象。可见,在《形态》这里,逻辑和历史是统一的,自然和历史也是统一的,结构(生产方式)和历史亦是统一的。任何割裂的做法都不是真正辩证的和实践的唯物主义,也不是真正的历史唯物主义。
所以在《提纲》中马克思进一步明确指出,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主义的错误就在于“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gegenständliche Thätigkeit)”。可见,马克思主张的实践唯物主义就是一种将人的感性实践活动视为对象化活动的现实观和历史观。这种现实观因其对象化活动的中介性即辩证性而与一切旧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的客体主义和直观主义划清界限(包括费尔巴哈的感性直观,因为他混淆了思维客体和感性客体——这就意味着费尔巴哈那里的宗教批判即将宗教视为人的主体性的对象化也是一种假对象化、不彻底的对象化)。而真正的对象化,就是要基于一定的生产方式(当然它本身是人们生产的历史产物)来探讨各种经济现象和范畴。因为这里才是现实的人的现实生活的真正的生产过程,才是真正的历史发生的地方。正是基于这样的对象化原则,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大纲》和《资本论》(特别是第1卷及其法文版)中具体探讨了商品、货币和资本等价值形式是如何借助于劳动的交换价值化而被生产出来的,因此,在现代社会也即市民社会中,人们的生活和身份是如何同时被生产出来的。所以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指出,是生产而不是意见决定了使用价值向交换价值的转换及其量化计算。可以说,交换价值是一定社会生产力水平下社会生产权力斗争关系的产物。“当文明一开始的时候,生产就开始建立在级别、等级和阶级的对抗上,最后建立在积累的劳动和直接的劳动的对抗上。没有对抗就没有进步。这是文明直到今天所遵循的规律。到目前为止,生产力就是由于这种阶级对抗的规律而发展起来的”。
当然,人们的社会生产关系也是自己生产出来的。“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Produktionsweis),随着生产方式即保证自己生活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工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发展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所以,这些观念、范畴也同它们所表现的关系一样,不是永恒的。它们是历史的暂时的产物(historische, vergängliche,vorübergehende Produkte)。” 可见,马克思反对将生产方式(特别是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视为没有历史的存在。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论诉求,在《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2版中,马克思用幽灵来比喻商品价值对象性(Werthgegenständlichkeit)的社会规定性往往采取自然化的属性来表现自身,是表现在商品中的社会关系的属性,即必然表现为商品的价值形式所具有的社会规定性本质(以区别于粗糙的、物理的、物料的对象性或使用对象性——Gebrauchsgegenständlichkeit)。换句话说,商品的价值对象性是物的社会存在,或者说劳动的社会性质采取了对象性的外观(gegenständlichen Schein)。其实,在《大纲》中,马克思在考察商品的价值规定性即对象性形式(货币和资本)时就已指出,关键不是对象化,而是异化即假的对象化,即这些对象化形式的历史性(辩证生成性),也即它们都是在历史的社会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却表现为一种自然必然性,即马克思所说的人的社会历史规定性被自然化或客体化(后者是导致拜物教的主要原因)。
可见,在马克思那里,一切以自然主义形而上学的名义把历史一笔勾销的做法都是荒谬的。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同样,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马克思又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却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而是要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创造,这就是在过去的人的对象化活动成果基础上进行新的创造,而这些创造又会表现出不同的具体形式(如商品、货币和资本等形式),如果我们看不到这些形式或现象(即表现形式)与本质(经过劳动的生产的过程也即对象化过程)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就没有办法理解真正的历史,以及真正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要义。马克思也正在这一意义上批判巴师夏等人“平淡庸俗、装腔作势的辩证法”“完全没有能力理解历史过程(geschichtliche Processe)这些方面”。可见,无论是从早期的《巴黎手稿》《形态》和《提纲》中,还是在中后期的《哲学的贫困》《大纲》和《资本论》(及其其他手稿和诸版本)中,马克思恩格斯所理解的对象化活动都是不同于黑格尔的外化逻辑的。这样的区别,因为思想本身的发展过程而日益明确和清晰,我们可以在三个著名论证所呈现的关于历史的前提(现实的人的现实的生活)、历史的形成(借助于劳动的生活的生产)和历史的本质(生活的生产的对象化及其结构)的逐渐深入和系统的探究中,找到经典作家对历史唯物主义之历史概念的真正符合辩证法精神的解读。
总之,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通过三个著名论证,明确了历史概念的三重维度。历史绝非对过去的事实的集合,而是人的发展史,是从现实的人的现实生活出发的感性的人的生活的生产过程。正如人体解剖与猴体解剖之间的关系一样,马克思从资产阶级社会中“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在对资本主义及其现代性进行批判反思的语境下,生活、劳动、生产、对象化等核心概念和问题域构成了历史概念的丰富内涵。对象化原则成了贯穿其中的理论逻辑。通过前两个论证,马克思恩格斯从现实的人出发,确定了不同于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理论展开路径,阐述了人、自然、社会如何通过人的实践共同统合在人类历史中。一方面,人的实践活动受到一定历史条件的制约;另一方面,人又通过实践活动在不断创造着历史。而幽灵比喻在展现贯穿于人类历史始终的对象化原则的同时,也为人的解放和出路提供了可能。也就是劳动既是人的对象化过程,随之而来的异化也还依然要通过同样的路径扬弃。人类社会也是如此,即使是作为马克思那个时代“最发达的和最多样性的历史的生产组织”的资产阶级社会,也会因为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出现周期性的危机。生产力通过人的实践活动不断发展,生产关系将不断适应生产力的变化发展。因而,历史成为遵循辩证法而不断变化、发展、进步的过程。这便是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人类历史和社会的辩证发展规律。基于这样的历史概念和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才成为科学,并揭示了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蓝图,指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方向。
作者:张秀琴,中国人民大学7003全讯白菜网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24年第1期P106—P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