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伊萌发布时间:2023-09-29浏览次数:932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通知〔202219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凡在培养计划规定学制内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并符合下列申请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本科直博研究生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其中参评的硕士生应按培养计划要求,修完相应必修课程学分,且规格化成绩位于所在院(系、所)前25%。参评的研究生,已参加中期考核者必须考核通过。

3.如在道德风尚、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请国家奖学金(以下荣誉或成果需在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

1)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表现突出,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获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2)在科学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经院系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的学术专著博士生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含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硕士生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含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9月30日(含9月30日)。

(3)在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参加国际或全国性学科竞赛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得特等奖的第1和第2获奖人获得一等奖的第1获奖人。

(4)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或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5)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或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须通过艺术指导中心专家认定)。

  二、申请材料及评分标准

1、课程成绩以研究生院提供的规格化成绩单为准,占比30%。

2、科研成果,占比50%。

1)省级以上学术刊物普通论文5/篇;C扩及核心期刊10/篇;CSSCI论文15/篇;权威期刊、SSCI及A&HCI30/篇,以上论文必须以东南大学名义发表。

2党报党刊:中央级媒体15/篇;省级媒体10/篇;市级媒体5/篇。

3)决策咨询报告:国家级批示或采纳30/篇;省级批示或采纳15/篇;市级批示或采纳10/篇。

(须发表本学科领域研究论文、理论文章、决策报告,党报党刊系理论版2000字以上学术论文,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

4)主持课题:省级以上30/项;省级20/项;校级10/项。

5)参加校际学术交流活动:会议收录1/场;会议报告1/场(此两项可叠加,5分上限)

6)科研获奖:国家级最高奖30/项;省部级最高奖15/项;校级最高奖3/项;其他高校、社会组织学术成果奖 2/项。同类不同等级奖项采取级差降分,省部级及以上-2,校级-0.5,其他高校、社会组织学术成果奖无级差;若团队获奖,分数由团队负责人分配。

3、7003全讯白菜网研究生综合素养积分学年考核(折算为百分制),占比20%。

4、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时间截止到20239月30日,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其申请成果不得作为再次申请时的成果使用。

三、分配名额

奖项

硕士

博士

国家奖学金

2

1

四、评审程序

1、符合评定资格的研究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3国家奖学金汇总表》以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核实,纸质版以及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务必标注清楚学号及姓名)提交到各年级班长处,由班长整理后统一交到文科楼A3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angrui812@seu.edu.cn,截止时间10717:00。《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各栏目按要求填写,其中审核与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

  2、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3、公示期满后,学院评审委员会将所有获奖学生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含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院《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等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审核

四、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宋晓燕 

副主任委员:陈硕 朱菊生

委    员:黄睿 院学术委员会代表 班主任  学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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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003全讯白菜网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docx

附件1.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023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5.2023年国家奖学金破格申请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