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理论界围绕“人民主体”展开广泛研究,但更多从“事实判断”或“价值判断”的角度论证“人民主体”的基本问题,鲜有从“历史过程”的视角深入考察“人民主体”实践生成的内在逻辑。“人民主体”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范畴,只有从“历史过程”的视角出发,才能真正领会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的理论精髓和实践品格。
1.马克思在思想交锋与革命实践的双向互动中奠定“人民主体”思想的理论基石
马克思在清算以宗教史观和英雄史观为代表的唯心史观过程中创立了唯物史观,在阐发唯物史观的过程中确立“真正的人民”创造历史的群众史观,奠定了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的理论基石。
首先,马克思深刻批判宗教史观的荒谬性,指出“宗教的解放”的非现实性。马克思指出:“反宗教的批判的根据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人。”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扮演着麻痹肉体与灵魂的“鸦片”角色,它只会消磨与扭曲人民大众的主体意识,掩盖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的尖锐性。在马克思看来,能够在宗教改革中获得解放的只是有产者阶级,深受奴役和压迫的广大工人阶级根本不可能通过宗教改革而获得解放,工人阶级只有通过摧毁宗教殿堂的世俗基础才能获得真正的解放。
其次,马克思深刻揭露以“批判”及“批判的批判”为代表的英雄史观的狂妄、傲慢与偏见。“批判”认为工人群众是消极卑微、甘于堕落的历史因素,却把自身包装成积极能动、思想活跃的历史因素,一切社会进步都取决于“批判”的“自我意识”及其逻辑推演。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并不是受到“天恩”启示的某些先知或哲学家,而是狂妄傲慢的“批判”或“批判的批判”用以编撰历史的材料——群众。
最后,马克思确立“真正的人民”创造历史的群众史观。在资本主义社会,“人民大众”即无产阶级。随着革命实践的深入发展,马克思进一步提出“真正的人民”拓展“人民大众”的阶级外延,他指出,“真正的人民即无产者、小农和城市贫民”。根据革命形势的新变化,恩格斯晚年也对“真正的人民”这一范畴进行了内涵扩展,他强调,要在具有扎实本领的大学生队伍中培养出敢于担当的“脑力劳动无产阶级”。需要指出的是,“真正的人民”这一范畴在不同国家、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阶级内涵,近现代以来,工人阶级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真正的人民”中代表着历史前进方向的中坚力量。
2.马克思从“历史事实”与“发展过程”相结合的视角科学揭示“人民主体”实践生成的内在逻辑
“人民主体”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人类历史深入发展不断生成和印证的,只有将它纳入人类历史发展的辩证过程论视角加以考察,才能科学把握其实践发展的基本规律。
首先,物质生产是“真正的人民”参与历史活动的基本方式。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历史阶段,劳动人民往往被束缚在狭小的地域范围内,他们自身的才能及社会关系也是片面而单一的,这就从客观上阻碍劳动人民结成持久而稳定的行动联合体。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被历史迷雾所掩盖和遮蔽的“真正的人民”才能重现多彩的光芒,才能全面发展自己的“自由个性”,进而超越“阶级的个人”而发展成为“有个性的个人”,社会生活才会全面彰显“人民主体”的历史光辉。
其次,“真正的人民”通过“自主活动”创造自己的历史。“真正的人民”在创造历史的“自主活动”中表现出能动性、创造性、预见性、自为性、目的性,概括起来就是主体性。在资本主义社会,被剥夺了生产资料的工人阶级站在机器旁边从事高频的、繁重的、碎片的、呆板的、机械的体力劳动。长此以往,工人阶级的主体性就会在这种普遍的“异化劳动”中消磨殆尽。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真正的人民”的“劳动向自主活动的转化”才会真正实现。
再次,“真正的人民”在相互交错的“自主活动”中创造社会历史。“真正的人民”在社会生产实践中创造个人历史,也在日益扩大的社会交往中创造社会历史。工人阶级是在资本的支配下进行分工协作,因而,他们共同创造出来的“集体力”最终表现为统治和奴役他们的一种异己力量。随着工人阶级的主体意识普遍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普遍提高,他们“自主活动”的内容和边界就会在更加宽广的时空内出现交叉重叠,社会历史就越发表现为众多“自主活动”相互交错、博弈、牵制而形成的社会合力。
最后,世界历史性的普遍交往是“真正的人民”迈向“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必要条件。迄今为止,“现实的人”出于维护“共同利益”的需要,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结成不同层级的共同体。人类迈向世界历史的过程就是各个不同层级的共同体不断打破封闭自守状态的过程,这个过程也是“真正的人民”不断扩大自主空间、拓展交往边界的过程。因而,人类解放是各个人的历史活动,也是民族性的历史活动,还是世界历史性的活动。在马克思看来,只有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世界历史进程才会全面彰显“人民主体”的实践精神与历史光辉。
3.在持续推进“伟大社会革命”的历史进程中坚持和实践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
“真正的人民”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创造历史的“人民主体”原则是贯穿唯物史观的基本线索,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领导人民持续推进“伟大社会革命”,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和实践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
第一,在持续推进“伟大社会革命”的历史进程中始终坚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是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坚守的初心与使命。无产阶级的彻底解放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但这绝不会“自然而然”地实现,它需要经过一系列社会革命才能逐步实现。在马克思看来,共产党人作为无产阶级革命的领导者,只有深深植根于工人阶级,切实为广大劳动人民谋利益,才能赢得人民的支持和拥戴,进而与“真正的人民”一道开创前所未有的历史功绩。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过程中,坚定不移地践行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与使命,始终发挥着“时代先锋”与“民族脊梁”的历史作用,带领中国人民在艰苦卓绝的伟大斗争中不断谱写民族复兴的壮丽史诗,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壮大与增进“真正的人民”的幸福荣光始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第二,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确立“人民至上”的价值原则是中国共产党不断超越执政历史周期率的根本选择。俄国“十月革命”使社会主义由理论变成现实,也开启了马克思主义政党治国理政的新探索。中国共产党在学习借鉴“苏共”治国理政经验的过程中,结合中国自身的阶级构成状况,不断推陈出新,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在中国语境下发展成“人民民主专政”。新时代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原则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要将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之中。
第三,在应对重大风险与挑战中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主体”走向全面胜利须臾不可偏离的根本方向。社会主义作为扬弃资本主义的新事物,它的发展前途是光明的,但发展过程是曲折的,难免会遇到各种重大风险与考验。社会主义社会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特性是在社会主义的内在规定中显现的,不能脱离社会主义的内在规定来探讨这种变化和改革,不能脱离公有制占支配地位的经济基础来谈变化和改革,也不能离开无产阶级专政来搞改革开放,否则,就会迷失前进方向,掉进灾难的深渊。“真正的人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全面发展需要经历一个长期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会面临社会主义自身发展的内在矛盾,也会面临来自资本主义世界的外部压力和挑战。我们党只有始终坚定“四个自信”,沿着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既定方向”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才能带领“真正的人民”在应对各种重大风险与考验中不断走向新的胜利。
第四,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性锻造”是凝聚和引领“人民主体”的根本保障。“人民主体”具有结构变动性,但它的结构变动不是杂乱无序的。“人民主体”结构变动的动力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表现形式。改革开放40余年,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新的从业人员形成新的利益群体,与以往相比,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已经发生重大变革。中国共产党需要适时根据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变迁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的组织架构。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中国共产党只有不断加强自身的“革命性锻造”,强化“四个意识”,提高党的组织凝聚力,适时在新生社会阶层中建立和发展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才能始终将“真正的人民”凝聚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明确的积极的纲领”之下,不断汇聚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7003全讯白菜网。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19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