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期湖思读书会简报

发布者:沈晓婷发布时间:2016-04-06浏览次数:578

                 

2016329日晚19点,第30期湖思读书会在文科楼A-311如期举行,并由史名蕊同学主讲《集体行动的逻辑》( []曼瑟尔·奥尔森著,陈郁等译,格致出版社)一书。

首先,史名蕊同学介绍了作者的学术成就和学术背景,成书的现实背景,以及该书涉及到的部分经济学理论和知识(“理性人”、“公共物品”等),以便我们对此书有一个先发的了解。

其次,主讲人就本书一个重要基础理论展开了四个部分的内容讲解——第一部分是组织的目的:通过亚里士多德、莱昂·费斯廷格、哈罗德·拉斯基等关于组织及其目的的表述,奥尔森总结出组织的目的即增进其成员的共同利益,这也是本书论述全部的逻辑起点;第二部分讲大集团的行动逻辑:大集团可粗略定义为由理性人组成的规模比较大的集团,在奥尔森看来,大集团由于其成员内部的利益矛盾总是不能实现集体物品的提供,而主讲者的问题“为什么?”则将我们引向了深深的思考之中;第三部分为小集团:小集团中某个成员对集体物品的兴趣越大,他能获得的集体物品带来的收益份额就越大,此成员就越有可能提供集体物品。结论是相比较大集团,小集团更容易提供集体物品,但并不总是绝对地可以提供最优水平的集体物品。最后则总结出集体行动的困境——“搭便车”:当一群理性的人聚在一起想为获取某一集体物品而奋斗时,其中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想让别人去为达到该目标而努力,而自己则坐享其成。因此奥尔森提出了“选择性激励”即通过正面的奖励和反面的惩罚来调节集体的行动。

                                                                  (高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