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沈晓婷发布时间:2016-03-16浏览次数:806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德国于利希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6]27)相关规定,2016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资助中国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年轻科研人员赴于利希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资助人数在10人以内,交流期限为2年,中方提供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于利希提供每人每月1500欧元的奖学金,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本校统招统分博士后本校在职教师,或拟进站的201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届或新近(一般五年以内)博士毕业且年龄不超过33周岁。

2、获得博士学位(或已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5、本校统招统分博士后须经博管办和合作导师同意;本校在职教师须校人事处同意;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需依托我校申报。

三、申报程序

1、查询岗位需求:于利希招募职位.zip,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2、下载并用英文填写 The Application Form  of “China and Germany Postdoctoral Exchange Program”.doc(简称《中德博士后申报表》)。准备主要证明材料(须提交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包括: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校级答辩决议书);学校出具的攻读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包括平均绩点GPA以及所有课程得分);英语或德语水平证明(例如剑桥高级英语证书CAE  Certificate、雅思IELTS或托福TOEFL等);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推荐信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3、将《中德博士后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制成合订本2本申报表在前,证明材料在后,A4  幅面,左侧装订,加目录,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将全部申报材料须制成电子版(5M以内),刻制在1张光盘上,同时发送到邮箱longli@seu.edu.cn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人将1张光盘和2本合订本2016年4月20—22日期间交至博管办(四牌楼校区五四楼213室),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获选资格。

3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4申请人需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申报资格。

东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6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