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沈晓婷发布时间:2015-11-25浏览次数:1725


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

文件



东大委〔201579


各党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苏委教办〔201519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从严落实党员管理制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党员组织关系“空挂”“失联”(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等现象,解决“口袋党员”“隐身党员”等问题,确保每一名党员都置身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以党支部为单位,采用“双查”(党支部自查、工作组核查)办法,理清管理范围内党员基本情况,统一规范党员情况记载、党员名册。重点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现状,按照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理顺“空挂”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全面排查“失联”党员,并区别情况作出组织处理。

二、工作步骤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各基层党组织(含党工委、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下同)负责本单位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下属党支部具体承办。

 1.组建工作队伍。各基层党组织根据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情况,抽调人员,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开展工作;各党支部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承办。基层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

    2.开展专题培训。校党委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秘书进行相关培训;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工作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及党支部具体承办人等进行集中培训,熟悉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的工作要求、党章有关规定、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文件等。

    3.党支部自查。各党支部全面梳理党员在册情况和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转组织关系情况,重点对大学生党员特别是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长期在国(境)外进修学习的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全省统一的格式,逐人填写《党员情况登记表》,制作本支部《党员名册》、《外出流动党员名册》、《外出流动党员情况汇总表》、《经排查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经排查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汇总表》,报基层党组织备案。

    4.工作组核查。基层党组织工作组逐一到各党支部核查党员情况,做到“三查三核”。“三查”:一查基本信息,看党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是否齐全;二查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看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是否合理、流动党员管理是否到位;三查接转组织关系情况,看转入党员身份是否存疑,转出党员关系是否落实,出国(境)定居、留学、从事劳务的党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应手续。“三核”:一是核准流动党员数量、去向、现状;二是核准“空挂”党员数量、去向、现状;三是核准“失联”党员数量、“失联”情况及原因。对每个党支部形成核查党员情况报告,提出落实流动党员管理措施、理顺“空挂”党员组织关系、寻找“失联”党员的途径办法和处理“失联”党员的初步建议。

    5.基层党组织会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组汇报,研究有关问题的初步处理意见。指导工作组和党支部联系查找“失联”党员,调查取得联系党员“失联”期间的表现。形成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失联”党员名单及处理建议。

    6.汇总上报情况。各基层党组织汇总本单位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失联”党员专项材料及各党支部上报表格,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和备案。

    7.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基层党组织指导工作组和党支部落实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较短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进行相关教育,确保其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对“空挂”党员及其他组织关系不顺的党员,按照组织关系管理文件规定和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出国(境)定居的党员,以及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未办理手续的,区别情况,按照规定补办手续。

    8.稳妥处理“失联”党员。按照《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开展“失联”党员组织处理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注重把好审查关,确保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审核严格、处置恰当、结果服从。

 9.检查总结。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处置“失联”党员等工作结束后,党委组织部对基层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全面进行总结。

三、进度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510月底前,完成组建工作队伍、开展专题培训2个环节工作。

    2.集中排查阶段。201511月至12月下旬,完成党支部自查、工作组核查、基层党组织会办、汇总上报情况4个环节的工作。

    3.整改规范阶段。20161月至4月上旬,完成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处理“失联”党员2个环节的工作。

四、有关要求

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扎实做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把工作做细做实。基层党支部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党委组织部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加强工作指导与督查,完成相关材料汇总上报,并适时组织抽查、通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工作中敷衍了事、虚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

                              20151026








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需正反打印).doc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doc相关问题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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