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丁媛发布时间:2015-08-25浏览次数:1061

各院系:

根据苏教办人﹝2015﹞4号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我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

今年我校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由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考核(试)工作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中心将结合我校实际,与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合作重点围绕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现代教育技术等内容,组织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等形式,加强对新教师的校本培训,提高新教师岗位适应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

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职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将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培训期间,中心将做好考勤工作,并将考勤和考试违纪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院系,希望各院系协助本中心做好新教师培训工作。

二、培训对象

近年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含实验岗位教师)、辅导员、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新聘任的临床带教医护人员均需参加。其他人员按自愿原则报名参加。符合《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http://www.ec.js.edu.cn/art/2012/4/20/art_4267_69602.html)(苏教规〔2012〕3号)关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免考”有关规定的学员,可以申请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免修须本人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1日前交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汇总后统一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初审,逾期不予办理。

 三、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采取省统一培训、校本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省统一培训及考试的课程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各院系应在11月20日前将《2015年全省高校专任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四、培训、考试时间及方式

统一培训时间在2015年9月~11月间(具体时间届时通知),按要求四门课的授课时间不少于110课时,为保证培训质量,凡累计病、事假缺课超过30课时或旷课达到10课时者,必须重新培训方可参加下次考试。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在2015年12月12日、13日,其中《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三门闭卷,《教师职业道德概论》开卷。各科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岗前培训合格证。考试不合格者,须参加下年度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

2013年、2014年考试中通报违纪的考生,本次不得报名考试。

五、培训及考试费用

按苏教办师【2007】31号文件,岗前培训的培训费用为每人320元;首次参加岗前培训的校内在岗专职教师培训费用由学校承担,本人承担四门课程考试费共80元。补考人员费用一律自理(单科培训费80元、考试费20元)。

教材实行自愿购买,报名时登记,教材费共114元(《简明高等教育学》28元/册、《高等教育心理学》28元/册、《教师职业道德概论》28元/册、《教育法教程》30元/册)。

六、报名工作

请各院系将报名表(见附件)、报名和教材费用及一寸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姓名、院系),于9月3日、4日报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因网上报名系统定时关闭,过期不报视同放弃。

报名地点:四牌楼老图218;九龙湖教五204

联系电话:83790218、52090223,联系人:陈老师

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