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现就2015年度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主要面向普通高校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跨部门开展集体攻关。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最多不超过3年。
(二)2015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1。
围绕重大项目选题和应用类的重点项目选题开展的研究,须提交调查研究报告、政策咨询报告和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围绕相关学科领域重要理论与学术前沿问题开展研究的重点项目,须提交调查研究报告和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所有项目的研究必须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在中期检查时报送有份量、有深度、有价值的调查研究报告。
(三)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5年1月1日后出生),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重大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每人限报1项,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不得兼报。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 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2. 在研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2次申报并获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暂停1年申报;
(五)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实行论证申报、专家评审、批准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制度。批准立项的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一般每项不超过2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10万元,分别于批准立项时拨付批准经费的60%,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30%,结项验收后拨付10%。
二、申报限额
2015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本年度限报10项。
三、申报程序
(一)学校组织初评。社科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项目申请书》填报内容进行初审,经学校初评后确定我校推荐申报项目。
(二)报送申报材料。请各院系科研秘书于3月23日(星期一)前将本院系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项目申请书》及其excel版《申报一览表》)发送至denglijianmei@163.com,并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其中1份院系签字盖章)、《申报一览表》1份)至社科处。纸质申报材料数量与内容必须与电子版一致。逾期一律不候。
社科处申报工作联系人:李建梅,电话:83793762,办公地点:四牌楼校区老图书馆119办公室。
附件:
2. 附件2 2015哲社重大重点项目申请书A+B_distributed.pdf
社科处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