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
为加快推进我校研究生课程体系国际化,鼓励研究生全英文授课专业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研究生院决定继续进行研究生全英文课程(指邀请外籍教师授课)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每个一级学科限报2门。每个已立项的研究生全英文授课专业限报2门,且申报的课程应是培养方案(6-8门课程)中的课程。邀请外籍教师应为国际或港澳台地区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知名教授、专家,在我校授课时间至少10个工作日及以上。每门课程可邀请1-2位外籍专家共同讲授(不包括我校客座教授),授课总学时不得少于36学时,并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授课计划。
二、申报要求
1.每门课程设校内课程负责人,校内课程负责人为承担研究生全英文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由校内课程负责人填写《东南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项目申请表》(附件1),研究生秘书根据课程负责人报送材料填写《东南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研究生秘书于2015年1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附件1,2)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gsedu2@seu.edu.cn。研究生院请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
三、课程管理
1.获批准立项的课程,校内课程负责人与学校签订“东南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项目立项协议书和计划书”,承诺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宣传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提交各类资料(含宣传稿及照片)。
2.校内课程负责人应高度重视课程教学的组织与实施。课程开课前,应将课程的教学计划与课程安排(上课时间、地点、校内教师联系方式等)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课程安排。
3.全英文课程教学结束后,校内课程负责人应认真填写《东南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结题报告》,结题内容包括:课程安排(包括教学时间、听课人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法等)、成果材料(如已编印的讲义、教学课件、教学录像及反映教学效果的材料等)等。
4.院系相关领导要积极了解、跟踪、督促受资助课程的进展情况,并接受研究生院的课程检查评估。评估方式包括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听课、研究生教学督导委员听课、发放调查问卷或网上评教等。
四、经费管理
每门课程资助4-5万元人民币。资助经费实行院系校内课程负责人制,校内课程负责人按研究生院批准的经费额度提交经费使用计划。
相关院系应加强全英文专业及课程的宣传工作,保证教学资源的共享。
研究生院联系人:曹 蕾 电话:8379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