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者:丁媛发布时间:2014-08-29浏览次数:241

各相关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开始,现转发相关文件并通知主要事项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4年7月25日起至9月20日止。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1日-10月15,具体办法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
二、申报方式:2014年国家重点课题沿用纸质文本申报方式;其他类别课题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文本申报并用的方式。
三、资助额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为30万元,一般课题为18万元,青年基金课题为15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
四、完成时限:原则上1-3年,最迟5年。
五、申报条件:
1.具副高以上职务;不具备副高级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79年7月25日之后出生)。
3.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非课题负责人同年度最多只能作为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进行申请。
4.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7月2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
5.其他规定详见通知(附件)。
六、课题设置:重点课题设指南(见附件),申报课题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七、申报材料:
1.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重点课题《评审书》一式9份(原件1份,复印件8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评审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
3.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
4.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八、校内组织:限额申报,名额待定;受理申报材料截止:9月16日。
联系人:段梅娟83795192 52090240 dmeijua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