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丁媛发布时间:2014-07-10浏览次数:95

请要申报的老师准备好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并装入贴有封面的档案袋中,7月18日前交到院办,谢谢!


各有关院系: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的通知》精神,“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1.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新兴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人才项目。
2.在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建筑、农业、教育和医药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人才项目。

3.申报书中“主管部门”按申报项目的归属部门填写。如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辖市范围内非省部属单位的人才项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医药、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电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机械汽车、装备制造和高端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省教育厅(省属高校和驻苏部属高校人才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省农委(农业)、省卫生厅(卫生)。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
 1.申报项目参与对象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申报者中项目负责人的年龄应在50岁以下。创新创业高水平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高技能人才申报项目,申报者应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本技能领域技术领先,有参与省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并在该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贡献。
 (二)申报项目
 1.申报资助的项目一般应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可优先申报,优先推荐。
 2.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申报项目重点为应用型、创新型项目或我省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目标领域内的项目,且成果易于转化,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
 3.申报项目一般应为首次申报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一般不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对已被列为前十批六大人才高峰资助对象的,不再列入本次范围。同一申报人应只申报一项。
4.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才、仪器设备、实验室、研发基地和其他基本条件。

5.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项目资助,应与江苏省内的合作单位签订不低于相应期限的工作、服务或项目合作协议。
6.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材料报送

资助项目申报需718日前提供下列材料
(一)汇总表一份,盖院系公章;同时向人事处报送电子版一份。由于名额有限,各院系在申报时要注意行业的分布,每个行业限报一人,不同行业同一主管部门的请排序
(二)《“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申报表》,同时向人事处报送电子版一份;
(三)附件包括:
 1、申报人(含参与项目建设的人才群体)作为本单位重点人才的培养计划(盖院系公章);
 2、申报人从事重点项目研究、开发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4、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的复印件,院系审核后盖公章;
 5、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申报表一式一份单独放档案袋内,申报附件材料的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统一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贴上统一式样的封面。申报封面请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概不退还,如需保存,请自备底稿。所需表格及封面详见附件。
 
联系人:孙毓蔓,联系电话:8379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