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以及其他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申报项目须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该项目:①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②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③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④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8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⑤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⑥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详细内容见社科处5月3日正式通知。
提醒:
1.我校限报4项目;申报人按照要求提交正式书面申报材料及电子件到社科处;社科处审核、申报系统填报并上传。
2.关库时间:2013年6月3日,如有申报,6月1日前务必报送书面正式申报材料并电子件。
3.申报学校出版基金者,如符合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项目条件,可申报,但必须掌握出版时间。申报期间不能与出版社签订合同和正式出版。
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 52090240(三) dmeijuan@126.com
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