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2009、2010年度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通知

发布者:盛凌振发布时间:2013-05-03浏览次数:222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省社科规划办有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管理工作,现就2009、2010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立项项目
1.结项时间要求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会议精神,2009年未正常结项项目属本次清理范围。凡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并于20131210日(星期二)前按程序提出结项申请,办理结项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该项目的鉴定结项。
2.结项成果要求
(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可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
(2)预期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有3-4篇以上省级刊物发表的系列论文,论文内容要围绕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
(3)预期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如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不予受理。
3.结项材料报送
(1)《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
(2)成果简介(一式3份,字数3000—5000);
(3)结项成果(一式3份),要求装订成册。
 
二、2010年度立项项目
1.结项时间要求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0年立项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2013年10月,逾期不能结项项目(报请延期结项且获批的项目除外),2014年将被列入清理范围(近三年内省规划办将不再受理该负责人项目申报)。提请2010年立项项目负责人,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尽可能于20131031前做好结项申请工作。
2.结项成果要求
(1)结项成果需与立项时所填预期成果相符;
(2)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必须在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上刊登成果;
(3)预期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有3-4篇以上省级刊物发表的系列论文,论文内容要围绕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
(4)预期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不予受理。
3.结项材料报送
(1)《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
(2)成果简介(一式3份,字数3000—5000);
(3)结项成果(一式3份)。
社科处联系人:李建梅 联系电话:83793762。
附件:
 
            社科处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