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 “2013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通知

发布者:盛凌振发布时间:2013-01-09浏览次数:303

转发教育部 “2013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通知
 
各相关院系:  
 教育部实施“2013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现转发相关文件如下:
  一、指导思想、培养目标、申报条件、资助与管理方式详见通知(附件1)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博士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满5年。业绩突出,已作为学校或省级重点培养使用对象;参加过部思政理论课教师研修班,或近3年承担过省部级思政专项课题,或系省部级以上国家精品课程、优秀教学团队成员。
 2.对入选的教师,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形式,连续3年每人共给予10万元资助。
 3.入选者每年将研究进展情况、工作实践情况形成报告,经申报单位审核后,报教育部社科司。教育部社科司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审读,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入选者在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结项手续。研究成果包括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教案、课件等);培养期间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效果及社会影响等。课题完成后,社科司下发结项通知。
 4.请申报人围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一线教学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自身学术特长、前期研究成果和教学实践经验自行提出教学型研究课题。
  二、遴选程序和材料报送
   1.遴选程序
  (1)各省级教育部门依照所分配名额(含所在地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名额)(附件2),认真组织评选,确定推荐人选。江苏省名额为4人,申报材料报教育厅审核统一推荐。我校限报1人。
  (2)教育部社科司组织专家根据“2013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附件3),结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附件4)对申报人进行评审(包括专家评审和面试答辩),遴选确定入选人员。
   2.报送材料
1)“2013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各6份;
2)《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其中1份盖院系章供学校存档);配套电子文件。
3. 受理时间:省教育厅受理截止:2013年1月15日,学校受理时间:2013年1月14日
  教育部受理截止:  2013年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陈金龙 83335363
学校社科处联系人: 段梅娟 83795192 dmeijuan@126.com
  

  附件:
     1.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