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社科司函[201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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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落实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函[2008]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我司决定开展2012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整体素质,增强教育教学的亲和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力争几年内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明显改善的目标,努力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生受益的优秀课程。 二、活动目的 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为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 2.爱岗敬业,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 3.教学基本功过硬,能准确熟练地把握教学内容,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析事明理,教学效果好,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4.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四、评选方式 在省级教育部门按照各地推荐候选人名额(见附件1)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由我司组织评选,确定50名入选人。 五、评选推荐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省级教育部门报送推荐本地区高校(含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部委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前须公示。 六、有关要求 请各省级教育部门于2012年5月31日前(以寄出地邮戳为准),统一将以下材料寄至教育部社科司教学处,书面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1.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 2.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五份,含一份原件; 3.推荐工作报告(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一份; 4.候选人45分钟左右课堂教学实录光盘一张。 联 系 人:纪志耿、刘成荫 联系电话:(010)66097529、66097537 通讯地址:(邮编100816)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电子邮箱:202b203@163.com <mailto:202b203@163.com> 附件: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