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基金(人文社科)
立项与经费办理通知
各相关院系、相关项目负责人:
经专家组评议、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对4项人文社科重大引导项目(定向)、10项人文社科基础扶持基金项目、9项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课题予以立项资助(立项名单见附件1)。科研经费由财务处统一拨付。现通知主要事项如下:
1.请项目负责人5月11日前完成社科科研项目信息登记工作:登录社科处网站“社科科研管理系统”,在“纵向项目管理”的“立项申请”中填写新建科研项目信息(基本信息、成员信息、上传申请书电子文件和立项通知扫描件,见附件2),提交院系和社科处审核。
2.项目经费1次性拨付,使用周期为1年。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执行经费使用方案和经费预算(出国费限于参加国际会议且有文章录用,或境外专家来华旅费、住宿费)。财务处定于2012年6月底、9月底和11月底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不按规定使用或逾期未能使用的经费将由学校统一收回。
3.重大引导基金和基础扶持基金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2013年12月办理结项手续。基地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
社科处将于近期召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专题会议,同时发立项通知书、经费本等,请项目负责人注意会议通知,准时与会。
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
201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