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立项项目办理通知
各相关院系、部门: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专项任务及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评审结果正式发布。我校获一般项目16项;专项任务教育廉政理论研究1项,高校思想政治辅导员项目1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项。立项项目表见附件1。
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规划项目9万元,青年项目7万元。首期拨款60%,中检通过后下拨二期拨款,结题后拨付余款。基地项目经费下拨到基地所在单位,请项目负责人与基地联系。
项目负责人须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一般项目2013年进行中期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阶段性研究成果发表情况。项目成果务必按规定进行标注。研究过程中如有调整变化,须填写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由学校和主管部门批准后方为有效。
具体办理事项:
1. 请到社科处领取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扫描见附件2。
2. 2周内完成科研信息登记工作。步骤:登录社科处网站“社科科研管理系统”,由个人用户、密码进入,点击“纵向项目-立项申请”,完成新增科研项目相关信息(如基本信息、成员信息(含负责人)、经费预算、附件(指申报书电子文件和立项通知书扫描件)的填写。其中项目成员、经费预算必须与申报书完全一致。填写过程中请注意保存,完成后点击“提交”由院系科研秘书和社科处审核。
3. 科研经费由教育部、财政部统一下拨。经费到账后我处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到社科处办理具体经费切割。
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 52090240
附件:1.2012教育部人文社科立项项目表.xls
2012年3月16日